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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银行交易到新兴混合型交易,本所为各种金融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在结构性融资领域,在建立一个能够利用最先进的金融技术的金融结构方面,我们利用广泛而富有深度的法律知识、经验,支持高度的金融技术融合,并继续引领实务发展。

结构性融资的具体业务内容

本所自日本结构性融资交易初期以来,从以应收账款债权、租赁债权、信用债权、贷款债权(住房贷款债权、消费者贷款债权)等金钱债权为对象的传统证券化、流动化产品,到不良债权的证券化、CMBS(不动产·不动产担保贷款的证券化)、CDO(担保债务凭证)、合成型CDO等业务,以及知识产权融资、产业资产证券化(whole business securitization)业务,在各类先驱性、挑战性的案件中担任主要角色,确立了牢固的地位。

具体业务内容包括,针对交易结构设计的咨询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方面的问题的分析研讨、各类合同及向投资者披露及说明文件的制作、与评级机构及其他相关当事方的交涉、法律意见书的制作等。

本所的研究探讨对象,涵盖民法(债权法、物权法。还包括动产·债权转让的特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商法、民事执行及破产法、信托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到金融产品交易法、金融产品销售法等投资者保护规制、资产流动化法、信托业法、事业性融资推进法等特别法,以及其他根据资产种类、发起人行业而相关的出资法、贷款业法、银行法、保险业法、金融机关相关的自有资本比例规制、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住宅建筑业法、建筑基准法、都市再开发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法、专利法等),对各个领域的全部法律问题提供服务。

近期动向

近年来的另一个动向,是企业融资与资产/项目融资的融合型业务(代表类型有运用了产业证券化技术的收购融资案件等)逐渐增多。本所就该类业务,运用种类股及新股预约权等公司法上的工具,为构筑崭新的交易结构提供意见。

此外,本所也积极投入崭新业务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与探讨,取得了大量成果。如,可持续融资、风险债务、使用宣言信托构建的交易结构、使用事业性融资推进法中的企业价值担保权的融资方法、基金融资等。

提供创新性及实务性的法律服务

就该类法律规制上的及实务上的问题之间相互交错的交易领域提供法律技术(Legal Engineering)上的极致创新性服务,是本所结构性融资/银行业务最大的特色。此外,不仅在理论层面,永远从实务角度出发提供问题解决的方案也是本所业务的精华之一。

此外,不仅是组织交易时,对最近经常出现的发起人及相关服务提供人破产的情况下的应对(债权保全及回收最大化的应对、以及包括财产管理人在内的各当事方的交涉等),我们不仅进行全面的理论分析,还通过与本所业务重整/破产业务团队的合作等,提供破产实务方面具有实践性的法律意见。

各类协商会、研究会的活动等

除上述内容外,本事务所积极参加由相关政府机关、市场参加者等组成的各种讨论会、研究会,作为结构性融资领域的领先团队,积极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合理的市场机制的确立等提供意见。

  • 证券化/流动化
  • 本所自证券化、流动化交易的初期阶段起即是该领域实务的先锋者。随着标的资产的多样化与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法律制度的发展,其方式和形态也在不断进化。

  • 不动产融资
  • 拥有丰富、全面的知识与经验的律师,为各种国内外不动产融资交易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 项目融资
  • 本所通过发挥对项目的深入洞察力、进行缜密的风险分析与提供具有创造性的应对方案等,一直是该领域最新实务的先锋者。

  • LBO融资
  • 通过LBO融资或并购融资,为企业并购筹备资金。

  • 金融衍生品
  • 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 航空器/船舶融资
  • 针对航空器融资及船舶融资的各类相关问题,迅速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 再生融资
  • 我们不仅为债务人方提供支持,作为金融机构方的顾问也促成了许多再生融资的成功实施。

  • 银行业务
  • 随着近来世界经济的动荡,金融交易也日趋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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